印尼小微企业部依据2026年第20号政府条例,对针对小微企业的0.5%最终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与明确。新规明确,自然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作社、合资公司、商号及普通股份制公司等7类经营主体,将不再适用0.5%的低税率优惠政策。在优惠期限方面,政策迎来重大利好,此前年营收48亿印尼盾以下企业可享受的0.5%税率,原7年期限限制已被取消,转为长期有效政策。此外,针对年营收低于5亿印尼盾的微型经营主体,可直接免征所得税,进一步降低了小微主体的经营税负。为确保政策落地执行,印尼相关部门也将同步加强政策宣导,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能够精准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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