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冻品海鲜出口监管调整,集装箱适载检验改为“企业声明+海关抽查”

出海快讯17小时前发布 可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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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26年第136号公告正式落地,将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适载检验,从原有的“企业预检+海关抽检”模式,调整为“企业合规保证+海关审核抽查”的全新监管模式。10月1日起,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需要在货物装运前,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海关将对企业提交的声明进行审核,并开展针对性风险抽查,检验结果21天内有效,出口申报时系统将自动完成校验,校验不通过将直接做退单处理。其中冷藏箱重点核查隔热性能、风道通畅性、通电制冷效果和预设达标温度,罐箱还需要额外核验上一批次装载货物是否为有毒有害品类;企业需要提前自行保证集装箱箱体洁净、干燥、无异味、无虫鼠害、结构密固且制冷设备运行合格,后续如果出现货损、退运、召回等问题,企业需要按照提交的声明承担全部对应责任。对冻品、海鲜、速冻面点、鲜果酱料类目的出口卖家而言,后续流程不再是“装箱完成后等待海关上门检验”,而是“先提交声明、企业先完成自检、海关随机抽查”,建议9月就提前梳理完善装箱台账、冷藏预冷记录,跑通符合性声明盖章全流程,否则10月出现一票退单,就可能直接拖垮整柜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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