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税务总局局长近期正式对外明确,电商平台留存的交易数据仅可用于订单管理、支付对账环节,不具备替代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电子发票仍是确认交易事实、履行会计合规义务、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的核心法定凭证。税务部门也公开承认,当前的开票流程对中小电商卖家造成了一定的运营负担,后续将逐步推进平台交易数据在收入核定、纳税申报环节的辅助应用,研发适配中小商家的POS机、销售软件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功能,简化商业合规操作流程。新规同时明确,取消订单、退货订单无需额外开具发票,仅在交易最终成功完成后生成对应票据即可。这一表态清晰划定了平台数据与税务票据的权责边界,也释放出越南税务数字化改革的明确信号:在降低技术操作门槛的同时,引导中小电商卖家逐步完成“数据留痕-合规报税”的全链路闭环,避免因票据不合规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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