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海关近期面向跨境进口企业发布了重要申报提醒:所有进口了享受关税减免、但仍处于海关监管期内货物的企业,包括展览样品、加工余料内销、免税设备转售等场景,必须按要求定期提交《视同销售货物优惠报告》。其中上半年报告的统计周期覆盖至6月30日的所有在监管期内货物,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下半年报告统计周期覆盖至12月31日的在监管期内货物,申报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如果企业逾期未完成申报,后续将面临最高6万卢布的行政罚款以及对应货物的补缴税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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