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一审驳回Lululemon诉JU侵权诉求 商标维权判定迎来新标尺

出海快讯4小时前发布 可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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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就Lululemon起诉运动品牌JU ACTIVE(极动)等五家主体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Lululemon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明确指出,原告方主张的“水滴形”弧形标、品牌字体等相关标识,均属于运动服饰行业的通用常规设计,相关图形的辨识度极低,不具备商标法要求的强显著性。对比双方产品的标识细节可以发现,JU品牌的弧形标在图形轮廓、线条粗细、排布比例上都和Lululemon的商标存在明显可区分的差异,普通消费者凭借注意力完全可以快速分辨二者,不会造成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因此最终判定被告方不构成商标侵权。这一判例也为跨境服饰品牌的海外商标布局、国内品牌的合规化设计提供了重要参考,明确了运动服饰领域常规几何图形类标识的商标保护边界,避免品牌方利用低显著性标识过度垄断行业设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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