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海网消息,中国商务部于2026年6月29日发布公告,依据《出口管制法》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将日本防卫研究所、陆上装备研究所、舰艇装备研究所、航空装备研究所、三菱电机防卫与空间技术株式会社、三菱重工业海洋技术株式会社、日本飞机株式会社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向上述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同时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该名单内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特殊情况确需出口的,须向商务部申请出口许可。本次管控名单覆盖日本防卫科研院所及三菱系多家军工关联企业,涉及精密机械、航空电子、特殊车辆与海事技术等领域的法人主体。建议涉日贸易,特别是向日本出口稀土、高性能材料、数控设备、传感器等两用物项的企业,即刻对照管控名单排查在途及待签合同,停止向管控实体发货,并履行向主管部门报备或申请程序,避免违规出口引发行政处罚或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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