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兰克福法院近日在一宗Meta虚假广告案中作出关键裁定:平台无法再以欧盟《数字服务法》中的“不知情”条款作为免责理由。法院明确指出,由于Instagram和Facebook高度依赖算法推荐与广告投放机制来分发内容,Meta实质上对其信息传播具备控制力。 该案起因是一家德国金融网站及其创始人遭遇商标与肖像盗用,被用于推送涉嫌欺诈的投资类广告。仅在2024年8月,相关举报就接近260起,部分违规广告最长滞留达62天才被下架。基于此,法院判令Meta立即删除涉事内容、赔偿相应损失,并如实提供虚假广告的详情及所产生的广告收入。目前该判决尚未最终生效,Meta已表示将评估是否上诉。 这一裁决为跨境电商行业释放了明确信号:欧美社交平台“只管流量、不究内容”的宽松期正在收紧。建议卖家在广告投放中严格规避盗图、售假、滥用名人形象以及夸大收益等高风险操作。品牌权利人应加快完善维权策略,通过提前存证、发送侵权通知、依法要求平台公开涉案收入等方式,将维权模式从被动等待下架,全面升级为主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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