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初步裁定进口脂肪酸存在倾销,或将被加征关税

2026年9月1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脂肪酸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涉案企业的具体倾销幅度及对应的现金保证金率如下: 印度尼西亚方面:P.T. Musim Mas与PT Inti Benua Perkasatama的倾销幅度为23.04%(保证金率22.96%);PT Wilmar Nabati Indonesia为12.32%(保证金率12.31%);其他印尼生产商/出口商为19.55%(保证金率19.49%)。 马来西亚方面:Evyap Sabun Malaysia Sdn. Bhd.的倾销幅度为4.47%(保证金率4.46%);Palm-Oleo Sdn. Bhd.、Palm-Oleo (Klang) Sdn. Bhd.和KL-Kepong Oleomas Sdn. Bhd.适用统一税率,倾销幅度为7.07%(保证金率7.06%);其他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为5.23%(保证金率5.22%)。 本案所涉产品涵盖多项美国海关编码,主要包括2915.70.01.10、2915.70.01.20、2915.70.01.50、2915.90.10.10、2915.90.10.50、2916.15.10.00、2916.15.51.00,以及3823.11.00.00、3823.12.00.00、3823.19.20.00和3823.19.40.00项下的商品。 案件进程显示,美国商务部于2026年3月10日正式对上述两国的脂肪酸发起反倾销与反补贴“双反”调查,并于同年7月20日发布了反补贴措施的初裁。此次反倾销初裁将直接提高相关企业对美出口的合规成本,后续终裁结果将决定最终的关税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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