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税务局出台出口发票新规 7月1日起出口发票需标注具体品名与报关单完全一致

出海快讯1天前发布 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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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税务局正式发布2025年第20号公告,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全省所有出口企业在开具出口商品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严格按照报关单上的商品明细逐一填写具体商品名称,严禁再使用“出口货物”这类模糊的统称来笼统标注发票内容。新规同时配套细化了商品计量单位、规格型号的校验规则,要求发票上标注的货值金额、币种、离岸价金额等信息,必须和外汇管理局的跨境申报数据完全匹配,金额统计单位统一以人民币标注。税务部门提示,出口企业需在6月底前完成内部财税、报关团队的专项培训,升级进销存系统的发票模板配置功能,提前排查历史存量业务的发票标注疏漏问题,避免因发票信息与报关单信息不符,导致出口退税业务被驳回,引发不必要的税务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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