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海关明确视同销售货物半年申报规则 2026上半年申报7月31日截止

出海快讯9小时前发布 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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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海关正式发布合规提醒,依据《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及配套修订法令,自2026年起所有办理“视同销售监管仓”业务的企业,需每半年完成一次视同销售货物优惠报告申报。适用该规则的货品范畴涵盖已享受关税递延缴纳、后续监管期内的展架、样品、来料加工内销货物、监管期内减免税进口后转售的设备等品类。申报渠道统一通过外贸活动参与人个人账户提交,2026年上半年报告(统计截至6月30日仍处于监管状态的货物)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31日,下半年报告(统计截至12月31日仍处于监管状态的货物)申报截止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已取得欧亚经济联盟境内商品完税地位的货物无需重复申报,未按期提交申报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企业,将面临最高670万卢布的行政罚款,同时触发税款补缴与滞纳金加收风险。建议所有开展对俄进口业务的外贸企业,立即梳理名下处于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进口货物清单,在申报窗口期内通过俄罗斯联邦税务局FTS系统完成线上核验与申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合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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